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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副县长周坚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26-06-15 17:02:30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780 ℃

日前,经中共宁波市委批准,宁波市纪委监委对象山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副县长周坚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坚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宴请;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政策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坚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坚栋开除党籍处分;由宁波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象山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宁波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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