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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潘慧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26-08-07 19:02:30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29 ℃

据河池市纪委监委消息:经河池市委批准,河池市纪委监委对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潘慧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慧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套取公款用于违规接待,违规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目无法纪,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私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潘慧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潘慧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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