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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野生蟾蜍超过145万只24名嫌疑人被公诉

日期:2019-08-28 15:46:29 来源:法制网 热度:772 ℃

法制网讯 记者丁国锋 非法猎捕野生蟾蜍超过145万只,并发展成为一条巨大的盗捕购销黑色产业链。近日,孟某、徐某等24名犯罪嫌疑人被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其中,刘某等9名灌云籍犯罪嫌疑人收购、销售野生动物资源、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承担环境修复费用,并在省级报刊上登报赔礼道歉。

经查明,现年52岁的徐某家住灌云县东王集镇,以贩卖水产品为业。后因为买卖亏损,就到南通学习养殖蟾蜍和提取蟾酥、蟾衣技术,并结识了孟某。回来后,徐某以每斤10—12.5元的价格求购蟾蜍。经查,自2015年以来,徐某收购野生蟾蜍48万余只。

收购后,徐某经提取蟾酥、蟾衣连同活体蟾蜍再售于孟某牟利,先后售其56斤蟾酥、20余万只野生蟾蜍,非法获利20万元。其后,山东的宋某慕名而来,先后从徐某处购卖蟾酥140斤和野生蟾蜍1.2万余只,案值60万元。

盐城籍犯罪嫌疑人孟某以收购蟾蜍、制作蟾酥为业。早前在家中养殖蟾蜍并提取蟾酥、蟾衣卖钱。由于人工养殖蟾蜍死亡率高、效率低、周期长,远不如直接从野外猎捕省事,来钱快。

“用镊子从头部的疙瘩里挤浆,大约500斤癞哈蟆产一斤蟾酥,大的癞蛤蟆可以刮浆、褪蟾衣,小的放了。刮过浆的蟾蜍活不了多长时间。”孟某对收购来的蟾蜍进行“深加工”后,转手将奄奄一息的蟾蜍售给上海一水产市场的经营户张某、施某、祁某、季某、吴某、吴某某、成某、沈某等人。其中,约有71万余只流向餐桌,被做成当地传统小吃“熏拉丝”,成为盘中餐。

据孟某交代,2015年以来,他先后从徐某、周某某、吕某、汪某、杨某等“二道贩子”手里收购野生蟾蜍145.5万余只,通过售卖蟾酥、蟾衣和活体蟾蜍,非法获利80余万元。

2018年8月,灌云警方在侦办葛某(已判决)非法狩猎一案中,顺着徐某这条收购线索,迅速组织警力,顺藤摸瓜对徐某的上下线收购蟾蜍的人实施抓捕,先后有24名犯罪嫌疑人归案,并从徐某、孟某家里查获活体蟾蜍1.1万余只。

在审查刑事案件过程中,灌云县检察院认为刘某等9名灌云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而且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便通过内部衔接机制,将该案作为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出于利益驱使,非法猎捕蟾蜍已经发展成为一条巨大的黑色产业链。本案就有超过 145 万只蟾蜍被盗捕,对蟾蜍的生存带来威胁,严重危害了农田生态系统的平衡,从而破坏自然药用资源,形成恶性循环。”灌云县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莉云表示。

公益诉讼办案组为保证案件质量,在经过调查取证,完善证据体系,履行相关诉前程序,并得到上级检察机关批复后,该院于7月26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由各被告人承担修复生态赔偿金223.45万元,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报赔礼道歉。

同时,该院结合“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强对收购、销售各环节食源监督,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保障全面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生态保护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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