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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间人利用双方信任以虚假承包合同抵押借款60余万元

日期:2016-02-24 14:24:33 来源:正义网 热度:1724 ℃

本是中间人介绍他人借款,却利用双方的信任,提供虚假土地承包合同抵押,将借到的现金自己挥霍。近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奇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田某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2014年12月,田某某经张某某介绍认识了韩某某,田某某介绍韩某某向被害人刘某某借款,其以借款需要为由让韩某某办理了手机号和工商银行卡,将手机号绑定银行卡,并伪造了韩某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后田某某伙同张某某伪造一份韩某某在奇台县西地镇条沟村承包王某某1500亩地的土地承包合同书。2015年2月2日,韩某某与刘某某签订借款合同,并出具借条,约定韩某某向刘某某借款78.4万元,将自己承包的1500亩地转包刘某某作为抵押。同年2月3日刘某某将61.6万元借款打入韩某某的银行卡内,后田某某将韩某某的身份证交给由某某,让其将61.6万元取出。 田某某将款取出后,告知韩某某其借款没有办下来。2015年5月,还款期限到后刘某某在催要还款时发现所留韩某某的电话是空号,遂于6月报案。 2015年8月,田某某在河南省永城市被抓获,押解回疆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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