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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竟成骗贷工具 三人伪造假身份诈骗贷款获刑

日期:2015-12-30 22:39:59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热度:1768 ℃

利用国家家庭农场扶持政策的监管漏洞,以生产经营困难为幌子,伪造假身份、假材料,骗取银行贷款50万元。近日,经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马易云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贷款诈骗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决定对樊高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以贷款诈骗罪判处雷洪英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3年以来,为了支持家庭农场的发展壮大,河南省内乡县决定成立内乡县家庭农场发展促进会(下称促进会)。促进会主要是解决农场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对家庭农场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和政策扶持。促进会成立后,县政府注入资金200万元作为贷款保证金,与中原银行内乡县支行签订了扶持家庭农场协议。凡是促进会成员,在资金困难时,可向中原银行内乡县支行申请贷款。

2013年4月9日,家住内乡县灌涨镇的马易云承包该村100余亩土地后,通过申请、促进会审批,注册成立了“内乡县灌涨镇马易云家庭农场”。在注册家庭农场后,马易云了解到家庭农场可以享受国家相关的惠农政策,银行贷款也有便利条件,并且银行对贷款审核把关不太严,只要内乡县家庭农场促进会审核通过,就能贷到一笔款项。

能够轻而易举获得一笔资金,何不试试?随后,马易云找到同村的雷洪英、樊高一起商量,由他帮助二人注册家庭农场,随后贷款。

2014年6月13日,在促进会的担保下,雷洪英、樊高使用马易云帮助他们二人虚假注册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虚假的土地经营流转承包合同书、虚假的购肥合同及虚假的卡交易对账单等资料,采取联保的方式,分别向银行贷款25万元,期限一年。

银行贷款发放后,雷洪英将贷款资金借给马易云15万元,10万元用于放高利贷;樊高将贷款借给马易云7万元,归还其亲戚借款8万元,支付交通肇事赔偿款4万余元等。

2015年6月12日,银行贷款到期后,雷洪英、樊高拒不归还本人银行贷款,中原银行内乡县支行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将二人贷款本息从促进会的贷款保证金账户中划扣。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马易云、雷洪英、樊高之所以能够完成贷款诈骗,与促进会和银行审核把关不严有很大关系。

近日,马易云等3人涉嫌诈骗贷款案在内乡县灌涨镇信用社公开庭审。来自全县家庭农场促进会会员及各银行系统的800余名干部职工、群众旁听了庭审。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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