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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患单位威胁公共安全群众举报执法人员查封

日期:2016-01-03 15:31:09 来源:法制网 热度:1384 ℃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张伟华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消防大队获悉,位于蓬江区某工业区内的江门旺鑫制品包装有限公司被群众举报存在严重火患,该大队立即核查,并对这家公司实施了临时查封措施。

近日,群众举报称:江门旺鑫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尚未办理消防手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蓬江公安消防大队接报后,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实地核查。其间,消防人员发现该公司生产厂房被举报未办理消防手续的情况不属实,但是生产厂房消防安全出口被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此外,检查人员还发现该厂房内的消防设施被货物遮挡,严重影响到对初期火灾发生时的扑救,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记者了解,江门旺鑫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是生产纸制品的场所,属于丙类生产场所。该公司厂房严重堵塞安全出口且未及时进行整改,严重威胁着公共消防安全。蓬江公安消防大队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向江门旺鑫制品包装有限公司负责人宣读了查封依据,对该公司厂房予以临时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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