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08 19:45:12 来源:法制网 热度:2085 ℃
法制网讯 记者刘玉璟 近日,西藏山南市琼结县检察院向县文物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局对辖区内邦嘎遗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和保护职责。这是西藏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五大领域”外大胆尝试,首次在文物保护领域开展的公益诉讼监督,更是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重要论述,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要求的具体体现。
琼结县有1400多年的建城史,邦嘎遗址位于琼结县境内,是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也是雅砻部族活动中心区域发现的重要的史前遗存。该遗址于2015年11月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琼结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不可移动文物邦嘎遗址未明确保护区域,且无任何保护措施和标志说明。该院汇同县文物局和下水乡政府多次沟通并现场了解文保措施现状之后,确认邦嘎遗址存在损毁危险,县文物局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行为。
琼结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立案审查后向县文物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琼结县文物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物保护技术规范,及时设立邦嘎遗址文物保护单位显著标识,并在遗址周边设立保护性隔离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邦嘎遗址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工作力度。
琼结县文物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按照检察建议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工作,切实加强邦嘎遗址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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