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1-22 19:30:19 来源:法制网 热度:1177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1月14日,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以“线上+线下”方式公开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庭审,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这是光明法院自1月4日正式受理案件以来开庭审理的首起案件,从立案、调解到审结仅10天。
原告为光明区某设备公司,2018年与被告签订合同,原告依约履行了相应的供货义务,被告却逾期未结清货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庭在梳理案情期间,发现该案案情清晰、争议较小,遂组织调解员进行庭前调解。因被告已返乡过节,调解员全程通过电话向双方当事人释法释理、分析利弊,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愿。考虑到被告已返乡,来深调解不便,法院采用了“移动微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被告线上出庭,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据了解,此案不仅是光明法院1号案,还是该院启动无纸化办案改革的标志。1月4日当天,原告诉讼代理人通过光明法院线上诉讼服务发起立案申请,立案庭工作人员引导其完成立案手续,全程无纸质材料。目前,光明法院推进的“无纸化办案”适用于民商事、执行案件。当事人或律师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注册账号后,即可进行网上立案申请,根据要求提交所需电子材料,由法院进行立案审核,可实现随时随地立案。
此外,光明法院已制定《无纸化办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无纸化立案工作规程》《多元化纠纷机制诉前调解工作规程》,计划年内实现诉前调解、立案、审理、合议、裁判至结案、归档等办案各环节全流程网上办理,通过诉前调解、无纸化改革等方式不断提高辖区司法服务质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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