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7 14:36:24 来源:腾讯新闻 热度:2022 ℃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所规制的对象,是禁止医疗机构以技术手段将体外受精的受精卵放置到非配偶体内。根据该规定,禁止实行代孕技术,只允许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通过妻子的子宫进行怀孕。从生育权和亲权的角度来看,目前受法律保护的生育权主体仅限于缔结了婚姻关系的夫妻。
但是,现实生活中所谓的“代孕”,大量案例是男女双方体内受精,通俗地说,就是一方以支付金钱的形式与异性发生性行为,进而产子,此种情况并不能适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这是一个两难的困境,”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健雄说,一方面借腹生子违反社会伦理道德,而另一方面,不孕症又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上世纪80年代的一次调查统计,世界上的不孕患者人数为8000万~1.1亿。这些不孕夫妇“圆梦”的需求也是客观存在的。
近年来,“借腹生子”引发的民事纠纷不断。由于代孕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一旦借腹生子的双方发生争议或者出现反悔的情况,就不能按协议约定来解决问题,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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