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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伤孕妻胎儿死亡获刑三年离婚赔钱

日期:2020-09-17 11:46:35 来源:法制网 热度:776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翟小功

吴笛是海口市人,吉亮是三亚市人。经人介绍,两人于2017年登记结婚,住在三亚市。婚后吴笛发现吉亮有暴力倾向,时常无故对其实施暴力。因自己怀有身孕,行动不便,吴笛一直选择默默忍让。

已怀孕38周时,医生告知吴笛可以入院做剖腹产手术。吴笛打电话给婆婆,询问是否可以帮忙照顾坐月子,同时表示希望去海口的医院生产,方便让自己母亲和姐妹也轮流照顾。然而,吉亮却认为吴笛威胁其母亲,随即关门殴打吴笛,吴笛的眼睛被打肿,视力模糊,吴笛见吉亮还要拿刀捅自己肚子惊慌之下逃出门去借邻居手机报警,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出警并做记录。

因眼部伤势较重,吉亮便把吴笛送至三亚市人民医院,但医院已下班,吴笛提出在附近开房住下,方便第二天看病。在宾馆办理入住手续时,吉亮不肯交出吴笛的身份证,致使无法办理入住,吉亮母亲便去找其他酒店,吴笛起身想叫住婆婆,刚走到宾馆门口,吉亮跟出来抓住吴笛用水果刀割破吴笛脖子,致使吴笛流血不止,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出警并做记录。

随后,吴笛被送往301医院治疗。经诊断,胎儿已在宫内死亡,吴笛颈部多处割裂伤缝合。三亚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吴笛的损伤已达到重伤二级。

2017年10月6日,吉亮到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投案。2018年7月18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吉亮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8年2月2日,吴笛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三亚市城郊人法院认定被告吉亮的行为系家庭暴力,依法准许吴笛与吉亮离婚,并向吴笛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共计239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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