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刑事诉讼 > 正文

男子设计网恋陷阱骗钱被判刑

日期:2021-11-18 19:45:15 来源:法制网 热度:771 ℃

法治日报讯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王敏 包翠婷“妙龄少女”主动搭讪制造网恋陷阱,营造身世可怜人设骗取钱财……近日,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网络婚恋交友类诈骗案进行公开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2月,“90后”男子谭某在某网络交友相亲软件上认识了将自己伪装成年轻单身女性的男子付某,对方自称“吴某琪”。逐渐熟悉后,付某让谭某添加其微信号继续聊天,并发展成为“恋人”。3月1日至3日,付某在取得谭某的信任后,先后以“找工作”“零花钱”“买手机”“交友见面”等各种理由,通过手机App转账的方式,骗取谭某钱财共计1.4万余元。

在谭某发现受骗并拒绝转账以后,付某仍不甘心,又让谭某添加其另一个微信号,再次自编自导,自称是“吴某琪”的男朋友,可以帮其还钱,但需要谭某支付手续费,继续骗取谭某钱财。谭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后,才得知自己热恋的“女友”居然是一名男性,自己落入了“男扮女”网恋骗局中。

法院经审理认为,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通过冒充女性身份以发展男女朋友关系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付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到案后的表现,判处付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谭某被骗的钱款1.4万余元。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100591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