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1 11:26:37 来源:正义网 热度:1513 ℃
工人们伏击抓贼,因遭反抗而被激怒,冲动中竟然把“小偷”伤致颅内出血生命垂危。9月8日,福建罗源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了以包工头常某为首的阿宽、阿喜、阿琼、阿仕、阿奎等6人。
据悉,常某及阿宽、阿喜、阿琼、阿仕、阿奎等6人从云南省昭通市来罗源务工,是某在建小区工地外架班组,常某为包工头。2015年8月2日晚上20时左右,常某在小区工地18号楼巡视时,发现工地建材的扣件被人用6个尿素袋装着,集中码放在该楼地下室。在建筑工地务工多年的常某一见之下,立即意识到遭贼关顾了,而且这贼还在行窃过程中。
于是,常某便召集自己班组的工人阿宽等人埋伏在18号楼各个出入口守候。21时许,常某发现该楼二层有两个可疑身影。正面交锋下发生打斗,常某大声召唤工人并持钢管将其中一名男子高某打倒在地,另一名男子则被逃走。
据案后常某回忆,当时乍发现高某2人时,其中1人还背着类似的尿素袋,常某就迎上去质问。高某见情形不妙顺手从地上抄起根钢管打了两棍,受到袭击后常某大怒,边夺过钢管边把高某打倒在地,边大声召唤工友们前来。阿宽等人赶到现场后,纷纷捡起钢管、木棒等继续对高某进行围殴,直到高某已昏迷不醒,才惊慌失措想起报警。
事后,赶到现场警察立即将该高某送县人民医院,医生诊断为颅内大面积出血生命垂危,立即进行开颅手术救治。2015年8月28日,经福州市公安局鉴定高某伤属重伤二级。
另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案中高某被击中倒地后已无反抗能力,阿宽等人仍继续围殴,造成高某头部重伤、多处轻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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