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1 13:58:51 来源:正义网 热度:1931 ℃
被害人周某高高兴兴前去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未曾想到酒后却遭到一同参加聚会的朋友强奸,原本一场愉快的生日聚会却演变成了她人生中的一场恶梦。强奸周某的黄某、刘某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经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被告人黄某、刘某均被北湖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4年9月12日晚,刘某在朋友生日聚会上认识了周某。后来,在郴州某KTV唱歌时,黄某应刘某之约赶来助兴,期间,周某喝了很多酒。唱完歌后,两刘某和黄某带着周某等前往北湖区南塔美食广场吃夜宵,并继续劝周某喝酒。直至次日凌晨,被害人周某已醉得不省人事。刘某、黄某遂将周某带至一商务宾馆开房,在房间内,两人趁周某酒醉之机,先后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被告人刘某和黄某趁妇女醉酒之机,违背妇女意志,轮流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已经构成强奸罪,且具有轮奸情节,遂法院依法对两被告人作出了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本案中被害人周某被男子强奸的悲惨遭遇,与其自身毫无自我防范意识有着极大的关系。广大女性同胞,出门在外一定要时刻保持自我防范与保护的意识,单独赴约与异性朋友聚会时尽量不饮酒或不要喝醉,如不幸被侵害,应及时报警,留下相关证据,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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