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1 13:58:52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05 ℃
一女子获得丈夫用性命换来的赔款后竟拒绝将部分赔偿款支付给自己的公婆,甚至视法院判决如儿戏,并且故意隐瞒行踪转移财产来躲避财产执行。经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15年9月11日,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蔡彩芹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独占巨款拒不分给公婆
本是其乐融融的幸福一家,不料,2012年6月4日,被告人蔡彩芹的丈夫黄云飞在江苏省沭阳县一变电所工地施工时受伤死亡。黄云飞所在单位即启东市电力安装有限公司遂支付给被告人蔡彩芹,及其与黄云飞所生女儿黄晓晓,以及黄云飞的生父母黄力、顾项英四人赔偿款合计人民币106万元。
蔡彩芹取得这106万元后与公婆黄力、顾项英未能就赔偿款分配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这钱也始终攥在蔡彩芹的手里。获得赔偿款后,蔡彩芹不但对老人提出要赔偿款之事产生抵触情绪,而且不对老人尽照看照料之义务。想到心爱的儿子已经不在,儿媳又如此对待自己,黄力夫妇无奈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儿媳蔡彩芹返还部分赔偿款。
2013年10月25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蔡彩芹返还黄力、顾项英人民币251319元。但该民事判决生效后,蔡彩芹一直未能履行判决义务,后黄力夫妇向启东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蔡彩芹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但蔡彩芹对法院对其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置之不理,仍未履行判决义务且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去向不明,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转移钱款谎称投资失利
“法院裁定有什么大不了,还不还钱是我的私事。”原来拿到106万之后,蔡彩芹就萌发了歹念,欲将这笔巨款转移后独占。于是,她将这笔钱分批、分次地转移到了她的多个银行账户之中。
得知赔偿款被蔡彩芹全部转走,黄力夫妇十分着急,几番奔走得知蔡彩芹的住处便匆匆赶了过去要个说法。面对这一切,蔡彩芹不但不知悔改,反而向黄力夫妇撒谎称,她也没钱,钱都投资失利了。黄力夫妇只好向律师寻求帮助,并在律师的建议下,黄力夫妇报了案。
犯拒不执行判决罪领刑
2015年6月1日,蔡彩芹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启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时,蔡彩芹仍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仍不拿出赔偿款。同年6月15日,启东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这时,蔡彩芹才软了下来,委托其姐妹代为将执行款人民币251319元及迟延履行利息人民币43758元交至启东市人民法院专用账户,取得黄力夫妇的谅解。
同年8月,案件由启东市检察院依法向启东市法院提起公诉。因为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蔡彩芹对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判决、裁定一旦下达就代表法律的意志,当事人必须尊重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严格执行,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后,办案法官也向被告人以及旁听人员作出了如是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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