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1 16:30:58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15 ℃
只因做生意起纠纷,为筹集3000元诉讼费,竟抢劫、杀害了一名失足妇女。10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批准逮捕。
2015年4月,徐某和几个朋友合伙拿下了某公司的代理,之后,因与该公司起纠纷,徐某决定去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代理关系并退款。法院告知徐某需先缴纳3000元诉讼费,此时经济拮据的徐某只好到处凑钱。正好徐某通过QQ聊天软件认识了一名自称做“兼职服务”的女子孙某,孙某称其一天能挣一千多元,徐某心想,这名女子可能就是做“小姐”的,大概很有钱,自己何不从她那里搞点钱。
4月30日凌晨,徐某通过QQ联系上孙某后来到孙某位于八里街的住处,期间二人发生了性关系。凌晨四点左右,徐某趁孙某熟睡,起床偷偷翻孙某的皮包,翻出600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徐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刀顶住其脖子逼问其银行卡密码,遭到孙某的剧烈反抗,徐某见状,用刀朝孙某脖子猛扎几刀,致孙某失血过多死亡。之后徐某继续在孙某房内翻找财物,抢走孙某戒指、耳环、手机等物品,还用拖把清理了犯罪现场后逃离。
随后,公安机关根据孙某的通讯记录,以及现场遗留的痕迹迅速侦破了此案。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15255664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