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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村民将野生花梨树移植到自家院里被判刑

日期:2015-12-26 16:25:34 来源:法制网 热度:1627 ℃

        

        员 崔善红 张鋆 海口一五旬老人陈某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和未办理相关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欲将一株野生花梨树移植到自家院里。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陈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3年11月7日14时许,被告人陈某某(现年55岁,海口人)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和未办理相关采伐手续的情况下将在海口市遵谭镇儒楼村“破弄山”的一块林地中的一株野生花梨树连根挖起,欲将该花梨树移植至自家园地。在陈某某准备将采伐好的花梨树搬走时被发现其伐树的村民制止并报警。经海南省林科所鉴定,陈某某所采伐的树木是蝶形花科黄檀属的降香黄檀(别名:花梨),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公安干警接到报警后前往现场调查,并当场从被告人陈某某处扣押到一把手锯、一把斧头和一把铁钩。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未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非法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降香黄檀一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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