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银行职员挪用公款259万“炒房” 潜逃20年终投案自首

日期:2017-07-11 14:44:54 来源:中国警察网 热度:1363 ℃

海南检察机关追逃追赃表彰暨反贪反渎办案工作推进会从6月27日召开至今,不到10天,我省已有4名逃犯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贪污40余万元无法归还,万宁龙滚边防派出所一所长潜逃16年

6月28日,万宁市检察院成功敦促潜逃16年之久的万宁市龙滚边防派出所原所长王某投案自首。

经初步查明,1995年11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涉嫌贪污彩票管理押金40余万元。因无法归还巨额公款,于1995年12月畏罪潜逃至今。市检察院于2001年3月28日对王某涉嫌贪污一案立案侦查。

据了解,办案人员多次上门,通过耐心释法解惑,讲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终于让王某家属打消顾虑。近日,家属向王某转达办案机关的追逃政策后,王某深刻感受到了检察机关违法必究的强大决心,受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感召,最终决定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赃。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59万元“炒房”,银行职员潜逃20年

7月4日,澄迈县检察院成功劝返在逃20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王某清归案。

1994年3月至1994年4月,王某清在担任某银行澄迈县支行原澄城分理处副主任兼会计期间,利用工作便利条件,通过采取开具虚假电汇、汇票等手段,先后二次转走公款共计259万元“炒房”,并于1997年6月潜逃。

慑于检察院强大的追逃追赃行动,王某清最终在其务工的工厂老板王某某的陪同下,于今年7月3日到该工厂所在的派出所投案自首,结束其20年之久的逃亡生涯。7月4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清被办案人员从广东省英德市押解回澄迈县。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530559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