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8-16 17:42:06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363 ℃
1.昔阳县东冶头镇葱窝村村委会原主任王具仁侵吞国家扶贫资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王具仁利用职务便利,在组织实施种植中药材扶贫项目过程中,侵吞国家扶贫资金6.44万元、村集体资金4600元。2017年5月,王具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万荣县解店镇南薛朝村村委会原主任冯俊琪侵占集体资金问题。冯俊琪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工程票据等手段,先后侵占巷道硬化款、集体经费、土地租金等集体资金6.17万元,侵占未遂39.67万元。2017年3月,冯俊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山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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