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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期:2019-09-18 11:45:06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482 ℃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德清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新市镇乐安村原党总支书记、原村委会主任陶利平公款报销个人费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旅游、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9年春节前,陶利平多次在乐安村及村下属集体企业报销个人餐费等,共计5707元;接受乐安村工程承包人陈某某等人安排的重庆、宜昌、三峡旅游,费用共计7160元;收受村集体企业德清县乐安建材有限公司下属乐安木材市场经营户徐某某送其的礼金11600元。此外,陶利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陶利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新市镇乐安村塔二组原村民小组长黄新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旅游问题。2018年7月,黄新明接受乐安村工程承包人陈某某等人安排的重庆、宜昌、三峡旅游,费用共计3580元。此外,黄新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黄新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湖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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