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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马云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19-10-28 19:45:06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370 ℃

经查,马云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没有资金依托的干股红利,涉嫌受贿犯罪。

马云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漠视纪律要求,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他人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用职权多方承揽工程,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景德镇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景德镇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马云华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珠山区区委委员职务;由景德镇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马云华简历

马云华,男,汉族,1975年10月31日出生,江西乐平人, 大学学历,1997年12月参加工作,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12月至1999年12月,珠山区合作办干部;

1999年12月至2002年3月,珠山区委组织部干部;

2002年3月至2005年7月,任珠山区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

2005年7月至2008年4月,任珠山区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

2008年4月至2009年5月,任珠山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主任;

2009年5月至2010年2月,任珠山区珠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办事处工作);

2010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珠山区珠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1年10月至2014年6月,任珠山区珠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4年6月至2015年2月,任珠山区珠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区农林水务局局长;

2015年2月至2016年8月,任珠山区农林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8月至2019年9月,任景德镇市珠山区政府副区长;

2019年9月,被免去景德镇市珠山区政府副区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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