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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泰和县能源管理站站长贪污公款200余万买理财产品被捕

日期:2014-05-10 03:03:04 来源:正义网 热度:2844 ℃

    蒋某原系江西省泰和县能源管理站站长,其在任职期间,经受不住金钱诱惑,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擅自挪用公款200余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近日,由江西省泰和县检察院经办的蒋某等人挪用公款案,被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蒋某依法逮捕。

2010年至2014年3月,蒋某担任泰和县能源管理站站长期间,采取多种手段套取国家沼气项目资金,并将套取后的专项资金转到单位小金库帐外使用。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蒋某伙同会计周某某擅自将存放于周某某个人开户的银行帐户上的帐外资金,先后六次用于购买该银行发行的“安心得利”两款理财产品,获利11000余元,二人从中私分9000余元用于日常开支。

    案发后,周某某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赎回,余下收益2000余元因案发尚未分配。 检察机关认为,蒋某利用其担任泰和县能源管理站站长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挪用公款200余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涉嫌挪用公款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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