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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鹰潭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毛建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26-07-17 17:03:34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2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鹰潭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毛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毛建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

毛建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毛建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鹰潭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江西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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