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12 23:41:32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908 ℃
1.2010年7月至2013年12月间,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以会务费等名义虚列支出,用于接待和购买购物卡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给予局党组书记、局长施海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3年11月,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违反财经纪律,组织公款旅游并发放现金,给予中心主任范玉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主持党委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曹美琴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3.2014年1月8日,闵行区农委召开培训会议,会后违反规定安排与会人员用餐并发放食品,区农委党委书记刘明、党委副书记沈德驹、纪委书记顾海生被诫勉谈话并承担相关费用。(上海市纪委)
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曲敏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西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宁德市委常委、副市长缪绍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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