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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姜扬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日期:2021-03-12 09:45:09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245 ℃

日前,经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批准,鹿城区纪委区监委对鹿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姜扬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姜扬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小金库”并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姜扬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鹿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鹿城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姜扬烽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姜扬烽简历:

姜扬烽,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浙江温州人,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2006年3月至2019年5月,鹿城区上戍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兼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温州市江滨路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党组书记,鹿城区住建局副局长(正科长级)、党委委员、区住建局江滨路建设办公室主任,温州市江滨路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党组书记,鹿城区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区招商局局长,鹿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

2019年5月退休。

(温州市鹿城区纪委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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