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19 00:31:36 来源:正义网 热度:2098 ℃
由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执行逮捕的原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引发受贿一案,现已侦查并审查起诉终结。根据审判管辖,6月17日,由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向南湖区法院提起公诉。
陈引发,男,1960年生,现年54岁,逮捕前任平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因涉嫌受贿罪,2014年2月23日,嘉兴市检察院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同年3月12日,经浙江省检察院批准,决定依法逮捕。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00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陈引发在担任平湖市林埭镇党委书记、农业经济局局长、独山港镇党委书记、独山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在企业经营、荣誉评比、申请农业补贴、扩建征地、协调税务处罚、码头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0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陈引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故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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