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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21-07-29 09:45:16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178 ℃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增强警示教育实效,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平阳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

1、万全镇万顺社区第二支部党员陈绍添违规收取受灾村民“跑腿费”问题。2009年,时任顺溪镇中山村村主任陈绍添在代发受灾村民房屋赔偿款工作中违规向3名受灾村民收取“跑腿费”共计2800元,直至2013年才全额退还。此外,陈绍添还存在违反村级财经管理制度问题。2021年6月,陈绍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2、昆阳镇临区村原支委委员吴本弟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导致集体财产受损问题。2015年,时任临区村支委委员吴本弟在负责临区村雅里自然村村务时,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擅自动用该村集体资金建设6间仓库,后因该仓库未经职能部门审批被镇“三改一拆”办作为违章建筑依法予以拆除,造成村集体资金损失127388元。2021年6月,吴本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顺溪镇戈场村原党支部书记毛定底在低保审核中优亲厚友问题。2012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顺溪镇戈场村党支部书记毛定底在低保审核中优亲厚友,通过出具虚假证明等方式使得其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岳母包某某及堂叔毛某某获得低保待遇,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83082元,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2月,毛定底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费用已全额退还。

(平阳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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