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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期:2021-11-23 09:45:15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925 ℃

为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近日,江山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江山市四都镇四都村党总支委员郑先华对村级支出审核监督不到位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江山市四都镇四都村违规发放干部值班补贴、G20平安巡逻补贴、村干部误工补贴、污水工程旁站管理工资补贴等共计32820元。郑先华作为时任四都村村监会主任,未能正确履职,对上述村级支出审核监督不到位。郑先华还存在其他村级支出审核监督不到位问题。2021年3月,郑先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四都村党总支委员、报账员毛华军、时任四都村党总支书记朱小玲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均已另案处理。违纪款已退赔。

2.江山市上余镇江村畲族民族村党支部原书记钟土财在矿产资源管理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期间,上余镇江村畲族民族村阳坪至石下道路硬化工程施工负责人江某某,在施工过程中非法采挖石方并对外出售获利43万余元。期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钟土财虽曾对江某某等人盗采石方的行为进行制止,但未向上汇报,落实矿产资源监管责任不力。2021年5月,钟土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山市上余镇五程村第九村民小组原组长祝建华坐收坐支村道硬化工程捐款问题。2015年3月开始,时任上余镇五程村第九村民小组组长祝建华先后收取41名村民的村道硬化工程捐款共计89710元,未在组集体入账,直接由其自行保管并使用,直到2018年11月组账审计后才对外公示公开捐款明细及使用情况,祝建华系违纪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2021年6月,祝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坛石镇潭边村第九村民小组组长姜超录等人违规出租村集体土地等问题。2017年6月,坛石镇潭边村第九村民小组组长姜超录(非中共党员)、第十三村民小组组长姜良德(非中共党员)和第八村民小组原组长姜某洪(已去世)未经公开招投标,违规将上述3个村民小组的10.88亩山地出租给潭边村村民姜某胜。期间,姜超录、姜良德违规接受了姜某胜的宴请,并分别收受软壳黑利群香烟各1包。合同履行期间,姜超录、姜良德未及时处理合同纠纷,至2021年6月案发后才将租金全部催收到位。2021年9月,姜超录、姜良德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款已没收。

(江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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