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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通报2起农村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日期:2021-11-29 09:45:10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220 ℃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泰顺县纪委县监委通报2起农村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泰顺县司前畲族镇司前村党员徐建频醉驾问题。2020年11月,徐建频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徐建频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90mg/100ml,属醉酒驾驶客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泰顺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徐建频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1年6月,徐建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泰顺县雪溪乡双桥村原村委委员蔡家春醉驾问题。2020年4月,蔡家春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停在路边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其本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检测,蔡家春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1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泰顺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蔡家春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4000元。2021年8月,蔡家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泰顺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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