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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新龙镇龙北村党支部书记何其波违规公款用餐发误工补助受党内警告处分

日期:2014-07-24 02:04:39 来源:海南日报 热度:2652 ℃

记者今天从东方市纪委获悉,该市新龙镇龙北村党支部书记何其波因违规安排公款用餐、发放误工补助等,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期间,龙北村在换届选举、高铁征地、土地确权等工作中,报销餐饮费共计6万余元。同时,龙北村在开展以上工作中发放误工补助金额共10万余元。

东方市纪委认为,何其波身为龙北村党支部书记,在组织开展村务工作中,多次安排工作人员用餐的同时又发误工补助,且用餐次数频繁,补助总额过大,违反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二章第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且餐饮费报销过多、数额过大的行为也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东方市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何其波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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