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24 02:07:30 来源:正义网 热度:2693 ℃
近日,贵州省剑河县检察院审查了一起滥伐林木案,村干、护林员胡青云、刘胜江被依法批准逮捕。
据悉,2013年10月,时任剑河县柳川镇镇江村村委会主任胡青云、村文书刘胜江得知剑河县柳川镇关口村四组一处“麻栗山”山林要卖,便邀约同村其他5名村民合伙,以39300元钱买下该处“麻栗山”山林。胡青云等7人在未申办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同年11月9日进入该山场伐木,挖窑烧炭,历时近两个月,将该处“麻栗山”山场林木全部采伐,共滥伐林木蓄积129.7936立方米。滥伐的麻栗树用于烧炭运往市场销售,滥伐的松木、杉木全部销售到县内个体木材加工厂。初步查明,胡青云等7名犯罪嫌疑人共盈利4万余元。
剑河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胡青云、刘胜江系镇江村村干,又是该村护林员,明知在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邀请本村村民合伙购买“麻栗山”山林进行采伐,且数量巨大。7名犯罪嫌疑人滥伐林木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已涉嫌滥伐林木罪。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节以及7名犯罪嫌疑人在该案中所起的作用,结合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该院对胡青云、刘胜江两人依法作出了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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