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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钟新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期:2022-08-01 09:45:05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760 ℃

日前,经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宜春市纪委市监委对上高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钟新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新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突破法律底线,私相授受林木采伐指标,将绿水青山变成个人的“金山银山”,严重破坏任职地方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多处房产,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信组织信“大师”,处心积虑对抗组织调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当官发财都想要,违规放贷、投资入股并获取大额回报;追求低级趣味,沉迷赌博,以权易色、用钱养色,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靠农吃农,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新农村建设点分配、干部选拔任用推荐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钟新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宜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钟新美开除党籍处分;由宜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钟新美简历

钟新美,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江西上高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8月至1994年7月,上高县镇渡乡干部;

1994年7月至2000年1月,历任上高县镇渡乡党委委员,锦江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2000年1月至2006年8月,历任上高县新界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新界埠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徐家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上高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徐家渡镇党委书记;

2007年1月至2007年8月,宜春市政府办副调研员,上高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

2007年8月至2009年4月,上高县政府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2009年4月至2011年6月,上高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11年6月至2012年1月,上高县委常委;

2012年1月至2013年8月,上高县委常委、县委农工部部长、县农村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3年8月至2016年8月,上高县委常委、县委农工部部长、县农村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

2016年8月至2019年6月,上高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2019年6月至2021年8月,上高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二级调研员;

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上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提名上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2021年9月,上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22年5月至6月,先后被免去上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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