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31 23:55:52 来源:正义网 热度:2931 ℃
由广西南宁邕宁区检察院查办,经南宁市中级法院二审,对南宁市上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局长李道发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李道发在担任南宁市上林县住建局局长期间,身为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利用职务之便,在无审批权限、没有获得上林县政府审批、没有进行容积率调整预公示及组织专家论证的情况下,违规审批发放不符合控制性规划条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给广西某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且审批后没有将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土地主管部门,造成国家重大利益损失价值1280.6056万元。在此期间,李道发收受此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行贿的人民币51.1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李道发如实供述自己滥用职权、受贿的罪行,且已全部退出受贿赃款,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原判量刑过重,予以改判,李道发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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