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中国笋竹城"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受贿13万获刑

日期:2014-08-14 23:08:51 来源:正义网 热度:1865 ℃

    经福建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龙海市检察院侦办并提起公诉的建瓯市中国竹笋城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兼建瓯市城东工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江某(正科级)受贿案,经龙海市法院开庭审理。近日,江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追缴受贿款物。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月至2011年1月,被告人江某利用其担任福建省建瓯市中国竹笋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兼建瓯市城东工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之职务便利,在负责笋竹城工业区项目招商引资、办理企业用地手续等工作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多家公司所送的款物,共计人民币13.2万元。

    案发后,江某主动向龙海市检察院办案人员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其尚未被掌握的收受他人贿赂6.2万元的犯罪事实,并退缴全部赃款、赃物,缴交相关款项,遂作出以上判决。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15324907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