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31 23:55:59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961 ℃
1.朝阳市龙城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副局长肖淑英,违规操办升学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盘锦市大洼县烟草局稽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曹军,违规操办升学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葫芦岛市龙港区机关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崔伟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葫芦岛市兴城市红崖子镇党委书记毕伟,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葫芦岛市兴城市红崖子镇镇长王峰,公款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15223572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