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16 00:23:08 来源:法制网 热度:1950 ℃
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近日判处一起受贿案。福建省龙岩市移民局原副局长王某因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所得赃款人民币4166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担任福建省龙岩市移民局生产科科长、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贿送的财物价值共计416600元,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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