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万象物流松江站主管挪用公司货款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批捕

日期:2014-09-17 23:00:34 来源:正义网 热度:2118 ℃

    随着物流货流量和资金量的提升,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危害了公司的利益和行业的声誉。近日,万象物流松江站主管陈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快递费被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陈某自2008年起被派遣到万象物流公司做快递员,后因表现较好于2011年被安排做松江站快递主管,主要负责收发包裹以及收取转存快递现金款、POS机刷卡凭条及代金券的工作。刚开始的两年,在陈某的主管下该快递站经营得也比较正常,代收的货款也能及时汇给公司。但由于留沪生活开销较大,加上自己又迷上了赌博,陈某就打起了挪用快递资金的主意。

自2013年4月起,陈某就利用从快递员处收取现金货款的职务便利,不时地将一部分货款拿出用于日常消费及赌博。为了不让公司发现这种情况,他就用后面客户的代收货款补抵前面客户的代收货款,并且公司的财务审核是以每月为周期进行的,因此陈某的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赌瘾的加深,陈某截留、挪用的快递货款数额越来越大。到2014年4月,陈某制造的挪用资金窟窿终于被总公司发现。总公司立刻停止陈某的职务,并多次要求陈某补偿资金,至2014年8月,陈某一拖再拖,始终无力归还挪用资金,万象公司遂向警方报案。

经陈某供述及相关证据证明,在一年时间内陈某先后挪用该站快递费共计12万余元尚未归还。闵行区检察院审查查明,陈某利用物流主管的职务便利,多次私自挪用快递费用于个人生活开销及赌博。自2014年4月被公司发现后,直至2014年8月仍无力偿还,已超过三个月,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遂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15193055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