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12 17:29:18 来源:正义网 热度:2060 ℃
11月4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中级法院就该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正厅级巡视员杨先静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杨先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币1700余万元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杨先静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违反规定行使权力或超越职权行使权力,使吉立昌的公司或参股的公司以8.04亿余元的价格取得价值26.96亿余元的矿权,给国家造成财产损失达18.9亿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吉立昌等多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653万余元、港币30万元,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情节特别严重。
离职后,杨先静利用原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3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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