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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日期:2015-01-07 10:08:04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22 ℃

1.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管理中心,先后三次违规使用公款41600元发放年货节礼。该中心主任关丹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费用由收受年货节礼的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2.龙岩市漳平市救助管理站套取国家救助补助资金48000多元设立“小金库”,并利用“小金库”违规发放加班补贴。该站副站长(主持工作)陈财西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3.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人大主席洪天在携带家属公车私用。洪天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三明市永安市环卫处党支部副书记邱大林私自驾驶公车接送朋友办理私事。邱大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福建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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