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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盱眙县城管局副局长因滥用职权罪 受贿罪获刑12年

日期:2015-05-28 13:47:2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869 ℃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原城管局副局长杨树东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盱眙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盱眙县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杨树东在担任盱眙县穆店乡党委书记期间,未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决定以基础实施配套费、奖励、补偿等形式共返还开发商土地出让金2252万元,造成国家利益损失严重。2004年至2010年3、4月份,被告人杨树东在担任盱眙县淮河镇镇长、盱眙县穆店乡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60239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盱眙县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树东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刑法》及相关规定,被告人杨树东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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