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05 16:45:31 来源:新华日报 热度:2665 ℃
南京江宁区交通局原局长王平受贿案昨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王平因受贿355万元获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王平在担任南京江宁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局长、中共南京江宁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共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55万余元。法庭上,王平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指控事实基本也无异议。
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曲敏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西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宁德市委常委、副市长缪绍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58559699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