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6 15:03:33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热度:1868 ℃
1.林芝市波密县公安局于2014年1月至8月,先后在扎木镇3家KTV用公款以接待上级工作组等名义消费27次,共计4.9948万元;2014年先后两次违反组织程序超权限调整干部47人。2014年6月,经局党总支研究,再次调整干警37人。2015年5月27日,经林芝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波密县公安局局长旺青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4.9948万元收缴财政。(西藏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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