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巴南区政府原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刘伦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25-12-22 11:02:28 来源:风正巴渝 热度:937 ℃

据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巴南区政府原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刘伦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伦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上蜕化变质,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接受巡察时唆使下属说假话报假情,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贪婪无度,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伦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伦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39378255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