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普洱市墨江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应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26-09-09 13:02:25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热度:55 ℃

据普洱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普洱市委批准,普洱市纪委监委对墨江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应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应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组织原则缺失,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侵占公款,利用职权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底线,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收购经营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李应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普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应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普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64706624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