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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原副书记胡志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26-03-16 13:03:20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12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黔东南州委原副书记胡志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志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经商办企业,搞权色交易;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工作调动、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志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志峰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贵州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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