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民生社会 > 正文

群众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来论)

日期:2026-05-22 15:02:2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热度:115 ℃

在北京远郊乡镇从事宣传工作,遇到几名乡亲求助,希望帮忙解决亲子关系紧张的问题。凭着大学辅导员的经历和一张心理咨询师证书,我试着帮他们调整家庭沟通方式、疏导情绪。不久后,一位妈妈发来消息:“孩子主动和我说话了,我哭了。”

我们调研发现,这并不是孤例。许多家长忙于工作,把孩子交给“电子保姆”,等发现问题时,亲子关系已“千疮百孔”。于是,我们在镇上组织了几场家庭教育恳谈会,家长们听得认真、记得细致,不少家庭开始尝试改变。

关注家庭教育,看似与基层治理隔得远,实则不然。由点及面看,家庭教育事关家风,家风连着村风、折射民风。家庭内的矛盾冲突可能会传导至更大范围,最终给基层治理埋下“暗礁”。表彰“最美”“最好”家庭之余,也要拉一把陷入矛盾、困境的家庭。兼顾长远看,今天的小苗,就是明天的大树,为乡村新一代扣好第一粒扣子,也是为乡村全面振兴储备人才。

搞宣传的,跑去做“调解”,是否超出职责范围?我觉得,基层工作哪有那么多“你的事”“我的事”,群众的事就是我们的事、自家的事。基层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办”。只要群众找上门,就要有首办责任意识,不推诿,多想辙。既要八仙过海、发扬个人优长,又要蚂蚁抬食、步调一致,如此,才能形成基层治理的合力,赢得群众信任和口碑。

《 人民日报 》( 2026年05月22日 05 版)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46685912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