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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廉署起诉中学教师隐瞒利益冲突承办工作坊认罪候判

日期:2023-05-31 13:02:26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296 ℃

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的中学教师,今日(5月31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承认隐瞒其服务供应商主要股东身分,诈骗学校委聘该服务供应商为学生举办一个工作坊。

刘达理,32岁,基督教香港信义会宏信书院(宏信书院)前教师,承认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暂委裁判官朱仲强将案件押后至6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保释。

暂委裁判官又颁令被告须向宏信书院赔偿48,000元,即涉案的服务费金额。

案情透露,案发时被告为直接资助计划中学宏信书院的设计科教师。宏信书院的指引规定,如涉及采购及物料供应的职员得知其本人或家人与供应商或承办商有任何关系,须尽早向法团校董会(校董会)作出书面申报。

被告于2021年4月被委派在当年6月的课外活动周举办一个机械人工作坊。于2021年5月中,他却提议学校举办一个「设计-玩具及模型工匠工作坊」。他其后向学校提交两份报价单,并建议委聘Wonder Hobbys. Limited (Wonder Hobbys)为25名学生举办该工作坊,因其报价为50,000元,较竞争对手低2,000元。

宏信书院批准该项采购,而Wonder Hobbys最终向学校收取48,000元,为24名学生举办该工作坊。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案发时是Wonder Hobbys的董事和股东,持有该公司七成股份,但从来没有向学校披露他在该公司的利益。如宏信书院知道被告在Wonder Hobbys持有利益,便不会批准把工作坊判予该公司。

调查亦发现,Wonder Hobbys收悉48,000元服务费用后,当中30,000元被转帐至被告的个人户口。

宏信书院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梁立威代表出庭。

廉署提醒学校教职员应避免利益冲突,并适时根据校方指引作出申报,因为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賂条例》或其他刑事罪行。学校可联络廉署各分区办事处为其教职员安排防贪及诚信培训,以及参考廉署出版的《学校管治与内部监控防贪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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