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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安部关于联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日期:2015-10-26 15:01:29 来源:互联网 热度:2392 ℃

国药监市[2003]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特通告如下:

一2003年3月至2003年9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合行动。

二联合行动将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取缔捣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制售窝点和网络为重点,依法严惩参与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分子,以及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提供资金机械印刷包装运输加工仓储邮寄等便利条件的违法单位和个人。

三在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联合行动期间,凡主动交代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问题,主动上缴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及制假机械原辅材料的,酌情依法从轻处理;凡顶风作案的,坚决依法从重处理。

四对举报协助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活动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10-88372260;公安部举报电话:010-65254722。

五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侵害打假执法人员人身权利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00三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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