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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制作虚假网店刷信誉 “客服钓鱼”付佣金

日期:2016-03-24 18:49:43 来源:人民公安报 热度:1843 ℃

专为购物网站刷信誉 “客服钓鱼”付佣金  

本报记者 许 政 通讯员 施 洋 谢富元

网络购物现在已成为人们的重要购物方式,与此同时,网络兼职也悄然兴起。殊不知,很多发布在微博、QQ群等网络交流平台上的兼职信息,其背后往往隐匿着网络诈骗陷阱。此类诈骗案件中,行骗者除了要求应征者会上网外几乎没有其他要求,并且以高额佣金为诱饵,具有极强的诱惑性和欺骗性。

案件回放

不久前,孙某跑到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永阳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网上被骗了5000多块钱。原来,孙某上网时看到一个招工兼职的网页,上面写着:“诚招兼职工作人员,保底日赚20元至400元不等,联系客服小刘。”

孙某通过QQ与客服小刘联系,得知他们的盈利模式是帮助淘宝、拍拍、万游等购物网站和游戏平台刷信誉,完成每日的工作任务,就会获得20元至400元不等的任务佣金,并会即时结算到孙某的银行卡、支付宝账户、财付通账户上。孙某想自己平时在家带孩子,也没时间上班,这正合了自己可以不用外出上班也能挣到钱的心思。于是孙某就按照客服小刘的意思,在淘宝网上购买指定的商品并给好评,自己先行代付。

起初,孙某做完几次任务后确实收到客服小刘支付的佣金,孙某渐渐放下了戒备。一天上午,孙某接到客服小刘的一单5000元额度的任务,该单任务佣金为250元。在购买了5000多元的商品后,孙某迟迟未见自己的资金回笼,而此时客服小刘也联系不上了,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案件分析

此类案件中,通常是犯罪嫌疑人通过制作虚假的网店刷信誉平台,以较高的佣金为诱饵,抓住受害人就业门槛低、贪图便利就业的心理,将受害者一步步骗入早就设计好的圈套之中。

此类诈骗案件通常具备这样几个特点:从作案人员上看,犯罪嫌疑人具备比较专业的网络交易平台的操作水平且精通营销心理;从作案对象上看,受害人主要为喜欢网购的年轻群体,因为他们缺乏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对常见网络诈骗手段的鉴别能力,容易上当受骗;从作案的手段上看,犯罪嫌疑人主要是通过微博或QQ群等方式散布诈骗信息,如以给淘宝、拍拍、万游等购物网站和游戏平台做兼职刷信誉和销量为由,以较高佣金为诱饵骗取受害人信任。起初受害人试探性小额汇款,客服很快就会按之前约定支付本金和佣金。待受害人放松警惕后,则会诱骗受害者做金额度高的任务,并声称任务要全部完成后才会支付佣金。一旦得手后,作案者就立即中断与被害人的联系,具有极强的诱骗性。

民警支招

王忠(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永阳派出所所长):

广大市民要端正自己的择业观、就业观,不要轻易相信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高薪酬岗位;要了解关于网络诈骗的手段,提高自己的防骗鉴别力,仔细甄别网站的真实性。如发现网站制作粗糙、内容空洞,就需谨慎考虑网站的真实可靠性。

对待即时通信工具要求汇款或转账等涉及财务问题的信息要谨慎,在不清楚对方身份、意图的情况下,不要盲目给对方汇款。此外,在网站上刷信誉值及销量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有违社会的公序良俗,扰乱网络商品市场的管理,应避免参与。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要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援助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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