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30 16:15:57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57 ℃
近日,萍乡市湘东区法院通过“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刘某在农商银行的存款,一件长达14年的拖欠货款纠纷案在一天内执结,及时高效地维护了申请人肖某的权益。
2001年肖某与刘某因货款拖欠发生纠纷,协商无果,肖某遂起诉至法院。后经本院审理,判决被告刘某偿付原告肖某货款计人民币2342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分文未付,原告肖某于2002年1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法院多次展开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也多次上门查找,被执行人刘某家人称其外出打工,下落不明;法院也向当地村委会请求协助执行,均无回应,执行程序陷入了困局。2003年12月申请人肖某向法院申请发放债权凭证。
2015年1月26日申请人肖某来法院要求继续执行该案,执行法官迅速启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把被执行人刘某的信息录入查控系统中,发现其在本地一家农商银行有存款7万余元,法官当机立断,驱车前往银行成功划拨其存款23420元。至此,这起长达14年之久的陈年积案得以顺利执结。
2014年省法院与十九家银行联合建立《江西法院执行司法查控系统》,自系统正式运行以来,极大地提高了被执行人金融账户查询工作效率, 有效的缓解了执行难题,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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