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刑事诉讼 > 正文

擅自利用公共部位经营被立案调查

日期:2020-08-05 17:47:02 来源:法制网 热度:891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斌

8月4日,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丰台区顶秀金瑞家园物业服务企业北京鸿路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利用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经营,但其不能提供已征得小区双过半业主同意的相关证明材料,涉嫌构成擅自利用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经营,丰台区房屋管理局已对此问题立案调查,一经查实将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对于该小区存在的私拉电线、楼道堆物、占压消防通道等问题,相关执法人员要求北京鸿路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时履行劝阻、制止义务,及时上报执法机关进行处理。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15226893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